第三十二章劍挑烽煙:高適的逆襲人生
唐開元十八年(公元730年)深秋,梁宋(今河南商丘)的田埂上,26歲的高適扛著鋤頭往家走。風卷著枯黃的稻穗打在腿上,心情郁悶——今年收成又不好,地里的麥子稀稀拉拉,連給母親熬粥都不夠。他褲腳沾著泥,懷里卻揣著張皺巴巴的紙,上面是剛寫的詩:
“兔苑為農歲不登,雁池垂釣心長苦”。
走到家門口,就看見母親坐在門檻上補衣裳,線都穿不進針眼里。高適趕緊放下鋤頭,接過母親手里的針線:“娘,我來。”母親看著他,嘆了口氣:“兒啊,別總寫那些沒用的詩了,先把肚子填飽再說。”他點點頭,夜里躺在草席上,借著油燈的光,還是忍不住往紙上寫——他心里憋著股勁兒,總覺得不該一輩子埋在土里。
20歲那年,高適帶著僅有的碎銀子,背著書囊去了長安。他以為憑著自己的詩才,總能謀個差事,卻沒想到長安的門,比梁宋的田埂還難跨。
他住在平康坊最便宜的客棧里,每天天不亮就去拜訪官員。有次去見一位姓王的郎中,門房斜著眼看他,手里的鞭子敲著門檻:“就你這窮酸樣,也想見我們大人?”高適拿著懷里的詩稿,臉漲得通紅,卻沒敢走——他從梁宋到長安,花光了所有積蓄,要是見不到官員,連回去的路費都沒有。
等了三個時辰,才看見王郎中醉醺醺地回來。高適趕緊遞上詩稿,王郎中掃了兩眼,扔在地上:“寫的什么玩意兒?邊塞、打仗,長安人不愛看這個!”詩稿落在泥水里,字跡暈開,高適蹲下去撿,手指都在抖——那是他熬了三個通宵寫的,每一個字都藏著他的志向。
長安的日子,過得比梁宋還苦得多。他沒錢買飯,就去書鋪抄書換饅頭;冬天沒炭火,就裹著破棉襖在油燈下看書。有人勸他:“高生,回梁宋種地吧,長安不是你待的地方。”他卻搖搖頭:“我就不信,憑我的筆,寫不出一條路來。”
后來他沒錢住客棧,睡在破廟里。有天夜里,下起了大雨,廟頂漏雨,他把詩稿抱在懷里,縮在墻角。聽見外面有人唱歌:
“天生我材必有用,千金散盡還復來!”
他探出頭,看見個穿白衫的人,手里拎著酒壺,正對著雨唱歌——那是李白。
兩人一見如故,李白拉著他喝酒,聽他說梁宋的田、長安的苦,拍著他的肩說:“兄弟,別愁!你的詩里有勁兒,將來肯定有人識你!”后來又遇到杜甫,仨人常在梁宋的田野里騎馬、打獵、喝酒。李白喊著要“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”,杜甫嘆著“朱門酒肉臭”,高適就跟著拍桌子,說:“將來我要去邊塞,拿劍打仗,用詩寫盡那里的事!”
30歲那年,高適終于等來了機會——薊北(今河北北部)招幕僚,他沒跟家里說,收拾了個小包袱就走了。那是他第一次見邊塞,風里帶著沙,吹在臉上像刀子般,遠處的長城蜿蜒在山里,就像條沉睡的龍。
剛到軍營,他就跟著將士們去巡邏。有次遇到契丹人偷襲,箭雨“嗖嗖”落在身邊,一個小兵替他擋了一箭,倒在他懷里,嘴里還喊著“護著糧食”。高適抱著小兵,看著他胸口的血染紅了衣裳,就懂了什么是“戰場”——不是詩里寫的“大漠孤煙直”,是真真切切的生死。
夜里,他坐在篝火旁,借著光寫《薊門行五首》,
寫“胡騎雖憑陵,漢兵不顧身”,
寫“羌胡無盡日,征戰幾時歸”。
將士們圍過來看,有個老兵指著詩說:
“你寫出了我們的苦,也寫出了我們的勁!”
最讓他難忘的,是開元二十六年(公元738年)的一場仗。那時候他在營州(今遼寧朝陽)幕府,敵軍來犯,將士們在前線拼命,將領卻在中軍帳里喝酒、聽琵琶。高適站在城樓上,風把戰袍吹得獵獵響,看見下面的士兵一個個倒下,血把雪地染成紅色,再回頭,帳里的歌聲還飄過來——他攥著拳頭,當晚就寫下了《燕歌行》。
“戰士軍前半死生,美人帳下猶歌舞”,
這兩句詩,他寫得又快又狠,墨汁都濺在了紙上。寫完后,他把筆扔在桌上,哭了——他不是哭自己,是哭那些死在前線的士兵,哭他們的血,換不來將領的一句關心。
后來這首詩傳到長安,連唐玄宗都讀了,說:“這個高適,寫出了邊塞的真模樣。”高適的名字,終于被人記住了——不是因為他是“窮書生”,是因為他的詩里有血、有淚、有將士的魂。
46歲那年,高適考中了進士,被派到封丘(今河南封丘)當縣尉。這是個小官,管著催租、捕盜的事,他一點都高興不起來——他想的是去邊塞建功,不是在縣里欺負老百姓。
第三十二章劍挑烽煙:高適的逆襲人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