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1章王之渙的失意路與千古名
公元710年的長安酒肆,暮色剛漫過朱雀大街的青石板,角落里就傳來“錚”的一聲脆響——十七歲的王之渙把長劍往桌案上一按,酒液震得晃了晃,他抹了把嘴角的酒漬,扯著嗓子就唱開了:
“新豐美酒斗十千,咸陽游俠多少年!”
鄰桌幾個文人模樣的人皺著眉側目,這少年穿著錦緞襕衫,眉眼間帶著晉陽王氏的貴氣,偏生動作像個江湖客,劍穗上的玉墜還沾著塵土——那是他從絳州老家騎馬奔來長安時,一路風餐露宿蹭上的。
誰都知道,這孩子出身官宦世家,祖父輩在隋朝就做過官,后來遷到絳州,也是當地數得著的書香門第,可他偏不按常理出牌,四書五經背得滾瓜爛熟,卻整天揣著劍往市井里鉆,要么跟酒保聊長安的新鮮事,要么追著行腳僧問邊塞的風光,家里人勸他“收收性子,好好準備科舉”,他卻拍著劍鞘笑:“大丈夫當仗劍走天涯,寫些無病**的文章有啥意思?”
那會兒的王之渙,眼里的盛唐是鮮活的。他跟著商隊走過黃河渡口,看纖夫們喊著號子把糧船拉過急流;也在絳州城外的獵場射過雁,箭尖擦著蘆葦稈飛出去時,耳邊全是風聲和自己的心跳。
有人說他“放蕩不羈”,可他不在乎——盛唐的文人本就該這樣,既有“窮經典之奧”的才學,也有“擊劍悲歌”的豪情,就像他常掛在嘴邊的話:“詩里得有活氣,要么是黃河的浪,要么是邊塞的沙,要是寫亭臺樓閣,那跟畫在紙上的花有啥區別?”
可豪情填不滿現實的坑。轉眼到了開元初年,王之渙眼看就要三十歲,同齡的世家子弟要么科舉及第做了京官,要么靠著門蔭補了地方差事,他還在“蹭蹬”——科舉考了兩次,一次卡在“策論”上,他寫的邊塞見聞太“野”,主考官說“失了儒者沉穩”;另一次好不容易進了復試,卻因為跟監考官爭論“雅樂與俗樂”,被安了個“恃才傲物”的名頭,又落了榜。
家里人急得團團轉,托了好多關系,才在開元九年(721年)給他謀了個“門子”的身份——靠著祖上的功績,補任冀州衡水主簿。那天王之渙拿著任命書,站在衡水縣衙的門口,看著朱紅大門上的銅環,就笑不出來了。主簿是個從九品的小官,管的無非是收稅、登記戶籍這些瑣碎事,跟他想象中“仗劍安天下”的日子差了十萬八千里。
好在衡水的日子不算無聊。他白天對著賬本核田畝,晚上就把自己關在書房里寫詩。那時候的衡水是運河邊上的重鎮,南來北往的商人、文人都愛在這里歇腳,王之渙常跟他們湊在一起喝酒,喝到興頭上就掏出自個兒的詩稿念。
有一回高適路過衡水,兩人在酒肆里遇上,王之渙念了首剛寫的《宴詞》:
“長堤春水綠悠悠,畎入漳河一道流。
莫聽聲聲催去棹,桃溪淺處不勝舟。”
高適拍著桌子叫好:“這‘淺處不勝舟’寫得妙!把離別的愁緒藏在水里,比喊著‘舍不得’強百倍!”
就這么著,王之渙的詩名慢慢傳開了。有人說他的詩“得齊、梁之風”,用詞雅暢,卻又帶著一股子煙火氣;也有人說他的詩里有“俠氣”,哪怕寫兒女情長,也不黏黏糊糊。
他跟王昌齡、高適這些詩人成了好友,幾個人聚在一起,最愛做的事就是“旗亭畫壁”——找個酒樓上,把寫的詩念給歌女聽,誰的詩被唱得最多,誰就贏酒喝。
有一回王之渙指著最漂亮的歌女說:“她要是不唱我的詩,我這輩子就不跟你們比了!”結果那歌女一開口就是“黃河遠上白云間”,把王之渙美得差點把酒杯碰倒。
可好日子沒過幾年,麻煩就來了。開元十四年(726年),縣里來了個新縣丞,看王之渙詩名盛過自己,心里就犯了嘀咕。剛好那會兒縣里收稅出了點差錯,新縣丞就抓住機會,到處散播謠言,說王之渙“利用職權勾結商人,私吞稅款”。王之渙是個暴脾氣,哪里忍得了這個?他拿著賬本去找縣丞對質,可對方早就把憑證改了,根本說不清。
那天晚上,王之渙站在衡水的運河邊,看著船燈在水里晃來晃去,就覺得沒意思了。他回到縣衙,把印信往桌上一放,寫了封辭職信,開頭就八個字:“遂化游青山,滅裂黃綬”——老子不干了,要去游山玩水,把這破官服給扔了!
這一游,就是十五年。
王之渙背著個布包袱,先回了趟絳州老家,跟家里人打了個招呼,就騎著馬往西邊去了。他走的是黃河古道,從龍門石窟到鸛雀樓,一路走一路看。
站在鸛雀樓上時,正是傍晚,夕陽把黃河染成了金紅色,遠處的群山像臥著的巨龍,他就來了靈感,掏出筆在墻上寫:
“白日依山盡,黃河入海流。
欲窮千里目,更上一層樓。”
寫罷把筆一扔,對著黃河大喊一聲,驚得水鳥撲棱棱地飛起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