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9章王建:從白發小吏到“王司馬”
46歲的王建,站在昭應縣(今陜西臨潼)縣衙門口,手里拿著任命文書,風一吹,頭發白得晃眼。跟他一起考中進士的人,早有人當上了州官,出門前呼后擁;他倒好,熬到快五十,才混上一個“縣丞”——從八品的小官,連縣令的副手都算不上,管的全是雞毛蒜皮的破事:收賦稅、斷鄰里糾紛、替縣令寫報告。
有人跟他打趣:“王兄,您這‘吏’當得,頭發都等白了。”王建笑了笑,沒說話。他心里清楚,對一個寒門出身、又在邊塞蹉跎十三年的人來說,能有個官做,已經算老天開眼了。他沒想到,這一當小官,就當了十幾年。
白發初為吏:昭應縣丞的日子,瑣碎里藏著心酸
昭應縣離長安近,算是個“京畿小縣”,事兒卻不少。王建每天天不亮就得起床,先去縣衙點卯,然后跟著差役去鄉下收賦稅。長安周邊的土地,看著肥沃,可農民的日子比邊塞還苦——官府的稅一層疊一層,夏天收麥稅,秋天收糧稅,冬天還要收“炭稅”,有的農民交不起,只能賣兒賣女。
有一次,王建去城郊的張村收稅,看到一個老太太跪在地上,抱著差役的腿哭:“官爺,再寬限幾天吧,我家老頭子剛死,家里連買棺材的錢都沒有,實在交不出稅啊!”差役不耐煩,抬腳就要踹,王建趕緊攔住。他蹲下來,看著老太太破洞里露出來的棉絮,心里堵得慌——這場景,跟他小時候家里窮得揭不開鍋的樣子,太像了。
那天,王建掏腰包,替老太太交了稅。回去的路上,差役跟他說:“王丞,您這樣不行啊,下次人人都跟您哭窮,稅還怎么收?”王建沒反駁,夜里在燈下寫了首《田家行》:
“男聲欣欣女顏悅,人家不怨言語別。
五月雖熱麥風清,檐頭索索繰車鳴。
野蠶作繭人不取,葉間撲撲秋蛾生。
麥收上場絹在軸,的知輸得官家足。
不望入口復上身,且免向城賣黃犢。”
詩里寫的“欣欣悅悅”,全是裝的——農民們表面笑著割麥、繅絲,其實心里慌得很,盼著能交夠稅,別把家里的牛賣了。王建比誰都清楚,那“檐頭索索”的繅絲聲,不是歡樂,是無奈。他這個縣丞,管不了朝廷的稅,只能把看到的苦,寫進詩里。
除了收稅,他還得管“家長里短”。有兩家鄰居,因為一尺宅基地吵了三天,還動了手,鬧到縣衙。王建去調解,左邊說“這地是我家的”,右邊說“明明是我家的”,吵得他頭都疼。最后他沒辦法,自己出錢,在兩家中間修了道矮墻,才算把事了了。有人說他“傻”,不該自己掏錢,王建卻說:“都是苦日子人,爭來爭去,還不是為了一口飯?”
昭應縣丞當了三年,王建又被調到長安,做太府寺丞——管國庫倉庫的小官。每天的活兒就是清點糧食、布匹,記在賬本上,枯燥得能讓人睡著。倉庫里堆著滿滿的糧食,有的都發霉了,他想起鄉下農民餓肚子的樣子,心里不是滋味。
有次白居易來太府寺辦事,看到他對著賬本發呆,問他怎么了。王建指著賬本說:“這里的一粒米,都是農民彎腰種出來的,就這么放壞了,可惜啊。”白居易聽完,拍了拍他的肩膀:“也就你,當了小官還操這心。”
沉淪下僚:換了六個小官,沒熬出頭,卻熬出了好詩
接下來的十幾年,王建像個“救火隊員”,在各個小官職位上轉來轉去:從太府寺丞調到秘書郎,每天抄文書抄到手軟;再調到殿中侍御史,管監察,卻沒實權,看到貪官污吏也管不了;又調到太常寺丞,管祭祀禮儀,天天對著祭品念祝文,念得口干舌燥。
這些官,全是“下僚”——沒權力,沒油水,還特別累。有一年冬天,他當殿中侍御史,要去長安周邊的縣巡查。天寒地凍,路不好走,他騎著一頭瘦馬,走了半個月,凍得手腳生瘡。
到了縣里,縣官知道他沒實權,連像樣的飯都不給他準備,只端來一碗稀粥,上面飄著幾片菜葉。王建沒抱怨,喝完粥,照樣認真巡查,把看到的問題記下來,可報告遞上去,石沉大海。
那段日子,他常常在夜里失眠。看著窗外的月亮,想起邊塞的日子,想起昭應縣的農民,覺得像個“廢人”——當了官,卻幫不了任何人。
他沒放棄寫詩,不管多累,每天都要寫幾句。他的詩,越來越“接地氣”,全是老百姓的苦:纖夫的苦、織婦的苦、士兵的苦,他都寫。
他寫《水夫謠》,是因為有次出差,在河邊看到纖夫拉船。那是夏天,太陽毒得很,纖夫們光著膀子,皮膚曬得黝黑,背上勒著粗繩子,深深嵌進肉里,每走一步,都要喊一聲號子,聲音嘶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