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斤酒下肚,林志強臉上微微發紅。
“林兄弟,你這位兄弟是個練家子吧?雖說沒看他出手,但是連歪毛他們幾個人都打不過他一個。”
喝了酒,劉泰和話也就多了起來。
按理來說,物以類聚,人以群分。
林志強和劉泰和一個人窮人家的孩子,一個是地痞混混,本來就是八竿子打不著的關系。
現在竟然能夠坐到一起吃飯,喝酒。
尋常人家的孩子,十六七歲,哪里有這種魄力?
劉泰和越聊,越是覺得林志強是個有背景的人。
上次在派出所賣魚,已經坐實了他與所長馮輝有關系,因此沒有半點小看。
“泰哥,你打算帶著歪毛這幫兄弟就這么一直混下去?”
喝得四五分醉意,林志強夾了一顆花生米送進嘴里,朝劉泰和問道。
現在的劉泰和手底下也就是二十多號人,看著在清江鎮街面上收點保護費和在省道上攔路搶劫過生活。
想開賭場,他沒有人脈,也沒有那么多人手。
這個時候雖說在清江鎮稱霸,但是在整個安縣來說實力算不上多大。
劉泰和不想混,也不想帶著歪毛這幫兄弟混。說實話,靠著收保護費過日子根本掙不來幾個錢。
他原本的想法就是辦賭場,收小弟!
因為沒有人來疏通關系,所以暫時只是想一想而已。
為什么如此討好林志強,主要原因還是因為林志強和派出所的關系。
“咳!這年頭,只能這樣混著了。。。。。。怎么?林兄弟,你有什么發財的門路!”
劉泰和試探性的問道。
和林志強關系雖說還達不到這個深度,不過劉泰和是什么人?混混嘛,臉皮自然是厚如銅墻鐵壁!
但凡是有一絲機會,誰想輕易放過呢?
72年正月,二十歲的劉泰和在清江鎮戲臺坪看大戲,恰好看到一個調戲姑娘的混混,他仗義出手結果把那混混打傷了。
因為這個事,蹲了三年勞改。
他心里有氣,也有怨,出了牢房就在鎮上拉起了一幫團伙。平時就在鎮上收點保護費,或者是帶人去省道攔車搶劫。
但是他有一條規矩,只搶東西,不殺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