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金棠,去把那麂子給剝了,割塊腿肉晚上弄來吃!跟你志強哥喝一杯…。。。”
羅定山指了指地上的剛打回來的麂子,對羅金棠說道。
麂子肉是野味中的滋補肉類,營養價值很高,而且口感很好。
雖說如此,卻很難賣出去。
為什么難賣,主要還是太貴了,很少有人能夠吃得起。
市面上的麂子最少一斤能買到三塊五,差不多肉價的四倍。
因為稀罕,聽說在縣城還要貴一塊把錢一斤。
最關鍵的有兩點,一是麂子如果不是活捉,存放很麻煩。
冬天天氣冷放一兩天還好,到了夏天,一天之內沒賣掉肉就變味了。
二就是難找下家,這個年代改革開放才開始,有錢人并不多。
愿意花幾塊錢一斤買麂子的人并不多,而且還是連著骨頭賣,哪里有吃肉舒服?
所以這個年代吃野味最多的不是私人,而是公家。反正有報銷,誰在乎花多少錢?
“二舅,麂子今晚就別吃了,明天我把它賣了變錢不好一些?
晚上舅媽隨便弄點就行了,金棠,你來烤火,別著涼了!”
聽林志強這么一說,羅定山還有些不信,這麂子真能賣掉?
“強伢子,你那朋友干什么的?還能收麂子。咱們吃沒關系,但是真要拿去賣,這價格可不能太便宜了!我們獵戶可是有規矩的,麂子的收購價都是兩塊五!低于這個價,不如自己拿來吃!”
羅定山對林志強說道。
“二舅,我朋友是兆山煤礦的后勤主任,價格這一塊放心不會少!”
林志強自然可以保證的,而且他怎么會只賣兩塊五一斤呢?
好貨不賤賣的道理林志強自然清楚,這只麂子才剛打死不久,還沒僵硬。
放一個晚上,明天一早送去兆山煤礦,不賣個五塊錢一斤,都不好意思說自己有關系。
“行,那就留著吧,這麂子賣了,到時候讓金棠跟你走一趟,把錢給你娘!你爹腿傷了,我們總得表示一下才行!”
羅定山打算把這賣麂子的錢,讓羅金棠跟著一起送過去。
“二舅,我爹那邊意思一下就行了!明年金鳳金德他們還得讀書,金海也得上學前班了,這多出來的錢讓金棠帶回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