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五章韋應物“無賴”少年后成詩壇大佬
公元746年的長安街頭,一陣馬蹄聲“噠噠”炸響——不是趕路的商隊,是一群鮮衣怒馬的少年郎,領頭的那個尤其扎眼:一身緋紅侍衛服,腰佩銀刀,騎匹雪白的駿馬,頭發用金冠束著,嘴角撇著股“天老大我老二”的傲勁兒。
這小子就是韋應物,才15歲,剛當上唐玄宗的“三衛郎”——皇帝的貼身侍衛,擱現在就是“御前保鏢”的編制。按說這身份夠體面,誰能想到,這位“皇家侍衛”背地里竟是個徹頭徹尾的“街溜子”:白天聚眾賭博,晚上翻墻偷會鄰家姑娘,家里窩藏著逃犯,連官府都敢不放在眼里。
后來他寫詩爆料:“少事武皇帝,無賴恃恩私。身作里中橫,家藏亡命兒”——翻譯過來就是“我年少時跟著玄宗皇帝混,仗著他的恩寵耍無賴,在街坊里橫著走,家里還藏著殺人犯”。你看這直白勁兒,一點不藏著掖著,把少年時的“混不吝”全抖了出來。
韋應物能當上“三衛郎”,不是因為他武功好,是因為“出身”——京兆韋氏,唐朝頂級豪門,往上數幾代全是大官。玄宗時期選三衛郎,專挑這種名門子弟,圖的是“根正苗紅”,至于人品咋樣,沒人在乎。
15歲的韋應物,剛進宮時還裝了幾天乖,跟著玄宗皇帝扈從游幸——皇帝去華清池泡澡,他騎馬跟在后面;皇帝去曲江池宴飲,他站在旁邊侍衛;皇帝賞賜宮女、珠寶,他也能跟著沾光。沒幾天,這小子就飄了——原來“皇家侍衛”的身份這么好用!
首先是“行頭”夠唬人。三衛郎的制服是緋紅綾羅做的,配銀腰帶、白錦靴,出門騎官府配的駿馬,走在街上,商販見了要鞠躬,百姓見了要躲著走。韋應物最愛干的事,就是穿著這身行頭,帶著幾個狐朋狗友(都是其他侍衛或豪門子弟)在長安街頭晃悠,看見哪家鋪子的點心好吃,直接拿,不給錢;看見哪個小販的水果新鮮,抓一把就走,小販敢怒不敢言——誰讓人家是“皇帝身邊的人”?
有一回,他在街頭看見個賣胡餅的,剛出爐的胡餅噴香,他伸手就拿了兩個,咬了一口覺得燙,“啪”地扔在地上,還踹了攤子一腳:“什么破餅,燙老子嘴!”賣餅的是個老實人,蹲在地上撿碎餅,眼淚都快掉下來了,韋應物卻笑著騎馬走了,身后跟著狐朋狗友的哄笑聲。
更離譜的是“窩藏亡命徒”。他在長安有套宅子,是家里給的,本來挺規矩,后來成了“藏污納垢”的窩點——有賭輸了欠高利貸的,有打架打傷人的,有偷了官府東西的,只要跟韋應物熟,都能躲到他家里。官府知道嗎?當然知道!司隸校尉(負責京城治安的官)收到舉報了,可誰敢去搜?“那是三衛郎的家,是玄宗皇帝的人,搜他的家,不是打皇帝的臉嗎?”
有一回,司隸校尉實在沒辦法,帶著人在韋應物家附近蹲點,想抓個現行。結果韋應物從家里出來,看見校尉,不僅不慌,還走過去拍他的肩:“校尉大人,蹲這兒干嘛?是不是想跟我喝兩杯?”校尉嚇得趕緊賠笑:“不敢不敢,韋郎誤會了,卑職只是例行巡邏?!闭f著就帶著人溜了。
韋應物后來在詩里寫“家藏亡命兒”,不是吹牛——那些躲在他家里的“亡命徒”,其實就是些街頭混混、賭徒,就因為有他這“三衛郎”罩著,愣是沒人敢管。這小子當時的心態就是:“我背后是皇帝,我怕誰?在長安,我想干啥就干啥!”
韋應物的少年時光,就兩件“正經事”:賭博和撩姑娘,用他詩說就是“朝持樗蒲局,暮竊東鄰姬”——早上抱著賭具賭錢,晚上翻墻偷會鄰家姑娘。
先說“賭博”。他賭的不是小錢,是“樗蒲”(唐朝流行的一種賭博游戲,賭注大,輸贏能到幾十貫錢,相當于普通人家幾年的生活費)。每天天不亮,他就把狐朋狗友叫到家里,關起門來開賭局,桌子上堆滿銅錢、綢緞,輸了的要么給錢,要么給東西,要是沒錢沒東西,就“打欠條”——當然,這欠條基本就是廢紙,沒人敢找韋應物要賬。
有一回,他賭到中午,輸了五十貫錢,當場就急了,一拍桌子:“不算不算!剛才那把我出千了,重來!”對面的小子也是個豪門子弟,不服氣:“韋應物,你輸不起就別賭!”韋應物眼睛一瞪,拔出腰里的銀刀,“啪”地拍在桌子上:“你再說一遍?信不信我削你!”那小子嚇得臉都白了,趕緊說:“算我輸,算我輸!”
賭到興頭上,他連侍衛的差事都敢翹。有一回輪到他扈從玄宗去驪山,他前一天賭了通宵,早上起不來,就讓手下人替他去,接著在家睡大覺。管事的太監發現了,想上報玄宗,結果被其他侍衛攔住了:“別呀,那是韋三衛,玄宗皇帝寵著他,你上報了也沒用,還得得罪人?!弊詈筮@事兒就不了了之了。
再說“暮竊東鄰姬”——晚上偷會鄰家姑娘。韋應物家隔壁住著個姓王的小吏,家里有個女兒,長得眉清目秀,韋應物早就盯上了。一開始他還裝模作樣,每天在王家門口“偶遇”,送點珠寶、胭脂,后來見姑娘不搭理他,就直接來“硬的”——翻墻。
有天晚上,他喝了點酒,帶著兩個手下,趁著月色翻進了王家的院子,躡手躡腳摸到姑娘的窗下,學貓叫:“咪咪,開門,是我!”姑娘嚇得不敢出聲,她爹聽見動靜,拿著棍子出來,看見是韋應物,當場就蔫了——這可是三衛郎,惹不起??!陪著笑:“韋郎,這么晚了,您找小女有事?”
韋應物倒也不慌,大搖大擺地說:“沒事,就是想跟你家姑娘聊聊天,怎么,不歡迎?”王吏趕緊說:“歡迎歡迎,快請進!”結果韋應物真就進了屋,跟姑娘“聊”到半夜才走,臨走還放話:“以后我常來,你別攔著?!蓖趵糁荒茳c頭哈腰,關上門后,跟老婆抱著哭——自家姑娘被欺負了,卻敢怒不敢言。
這種事在韋應物少年時,不是一次兩次。長安城里不少小吏、商人的女兒,都被他“騷擾”過,誰也沒辦法——他是皇帝的侍衛,有“特權”,司隸校尉都管不了,普通百姓自認倒霉。
后來他寫詩回憶這段日子,一點不覺得丟人,反而帶著點“炫耀”的口氣:“暮竊東鄰姬”,好像這是多光彩的事。你說他無賴吧,他還真無賴;你說他坦誠吧,他又坦誠得有點離譜——畢竟沒幾個詩人會把“偷姑娘”的事寫進詩里。
韋應物少年時還有個“標簽”——文盲。他寫詩說“一字都不識,飲酒肆頑癡”——一個字都不認識,整天就知道喝酒耍無賴,頑劣又癡傻。
這可不是謙虛,是真的“目不識丁”。他出身豪門,家里請了先生教他讀書,他根本坐不住——先生剛教他認“人”字,他就掏出賭具跟先生“賭一把”;先生教他背《論語》,他就趴在桌子上睡覺,還打呼;先生要是敢罵他,他就把先生的書扔出去,說:“讀書有啥用?我是三衛郎,以后照樣當官!”
第三十五章韋應物“無賴”少年后成詩壇大佬
家里人也管過他。他爹把他關在書房里,讓他抄《千字文》,結果他抄了半天,把“天地玄黃”抄成“天地玄王”,還理直氣壯地說:“黃和王長得差不多,一樣!”他爹氣得差點吐血,最后也沒辦法——這孩子被寵壞了,管不動了。
他不讀書,就愛喝酒。每天從早上喝到晚上,頓頓不落,喝多了就耍酒瘋——要么在街上追著狗跑,要么趴在人家鋪子門口睡覺,要么跟狐朋狗友吵架,吵著吵著就動手,最后還得人家給他賠不是。